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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共巴中市委机关报
      A3  综合 【返回】
    去年10月勇救落水群众牺牲
    巴中籍消防员苟俊被评定为烈士
      本报讯4月28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评定苟俊同志为烈士的批复。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91号)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省政府同意评定苟俊同志为烈士。

      2025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,回家探亲的苟俊与战友沿巴中市巴州区柳津湖堤坝回家时,突然听见呼救声。苟俊发现两名女子正在湖水中挣扎。他立即跳入湖中,快速游至落水女子陈某身边,将其推至岸边,又转身向另一名落水女子岳某游去。岳某在水中不断挣扎,体力消耗殆尽,难以浮出水面。苟俊一次次将岳某托举,多次滑落,但他仍坚持推着岳某向岸边缓慢移动。因两次施救、体力不支,苟俊最终沉入水中。

      在岸上群众帮助下岳某获救,苟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,年仅34岁。事后,苟俊被追认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,先后入选中央政法委2025年第四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、2025年第四批“中国好人榜”。

    (综合)